茶叶包装新规9月1日起实施:不超过四层

杭为茶都,茶叶可以说是杭州的一块招牌,不少来杭州旅游的人都会购买茶叶作为礼物送给亲朋好友。不过,有消费者发现,一些茶叶礼盒看上去十分“隆重”“华丽”,但里面的“干货”——茶叶却只有一点点。就在这个五一小长假前,浙江省消保委发布了对茶叶过度包装的暗访结果,有的茶叶礼盒甚至是“6斤包装半斤茶”“仅包装就要380元”,实在是有些夸张。(此前报道:包装6斤茶叶半斤!仅包装售价380元!浙江省消保委暗访茶叶过度包装乱象)

茶叶包装新规9月1日起实施:不超过四层

今天,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倡导茶叶适度包装,推动绿色文明消费”倡议活动在西湖风景名胜区举行。

会上浙江省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专家解读了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市消保委发布了“倡导茶叶适度包装,推动绿色文明消费”倡议书。

那么,到底什么是过度包装?

过度包装是指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如,下图中包装为过度包装,净含量50g,空隙率72%。

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

2009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2021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将于今年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含第1号修改单)》,其中涵盖包括茶叶、月饼、粽子等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

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

记者注意到,在即将正式实施的新规中,与茶叶包装相关的重点内容包括:

1.茶叶及相关制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四层;

2.生产单位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的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3.茶叶及相关制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为13 (充气包装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2倍);

4.茶叶销售包装允许的最大体积(mm3)

注:空隙率等于表1单件净含量对应的值。

茶叶包装新规9月1日起实施:不超过四层

此外,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相关工作要求,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强化茶叶生产、销售及设计包装环节监管执法,力争到今年年底,基本形成全链条治理茶叶过度包装的工作体系,使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茶叶过度包装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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