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治理茶叶包装“月饼化”

一直以来,“月饼”过度包装问题广受关注,而这股“歪风”,似乎也刮到了茶叶上。为此,宁波六部门联合出手了。

日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经信局、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供销社联合印发《宁波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在宁波全市范围内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遏制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推动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宁波治理茶叶包装“月饼化”

本次行动将坚持监管与发展并重、源头与终端共抓、执法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国家强制性标准宣贯和普法宣传,压实茶叶生产企业、小作坊、销售企业、代理商、电子商务经营者、茶叶批零销售等各类茶叶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茶叶生产销售和包装设计行为,实现包装及标签标识批批自检、源头可溯、问题可查、责任可究。

根据方案内容,六部门将立足各自职责,围绕推动国家强制标准宣贯,防范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过度包装,规范和改进茶叶包装设计,强化行业管理与监管执法,构建和完善共治格局等五方面任务开展常态化治理。

期间,重点指导茶叶生产者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建立完整的商品包装信息档案,记录商品包装的设计、制造、检测、使用等信息,从源头防范过度包装。

重点督促茶叶销售企业、代理商、批零销售等茶叶经营者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将查验包装合规性纳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承诺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茶叶。

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核,要求经营者提供上架茶叶产品或包装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或承诺声明。鼓励茶叶经营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避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

同时,聚焦主要产销地区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过度包装茶叶的违法行为,规范茶叶市场秩序。及时将过度包装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推送公示,集中曝光一批过度包装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消费者如发现茶叶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核查处置。

据了解,现行国家标准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要求,应合理简化包装结构及功能,尽量避免包装层数过多、空隙过大、成本过高的包装。以茶叶为例,当内装产品所有单件净含量均不大于30g,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75%;当内装产品所有单件净含量均大于30g,并不大于50g,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60%。

新的国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标准和第1号修改单规定,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包装成本中有1项及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商品为过度包装。

以茶叶为例,包装层数不得超过4层;单件净含量越大,空隙率限量值越小,当单件净含量>50g时,空隙率限量固定为≤30%;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载请注明出处”潮新闻 记者 李华 通讯员 邱国红